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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理念
招聘职位
 
 
职位名称: 实习生,助理人员,审计员 应聘岗位:
工作地点: 北京市 工资待遇: 面议
学 历: 大专以上 要求专业: 会计及相关专业
性 别: 不限 需求人数: 不限 人
发布日期: 2011-1-22 有效期限: 长期 天
具体要求:

基本要求:认同本事务所文化,德才兼备.

具体要求:

一、            实习生

1、大专以上学历;

2较熟练地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3、能理解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项目的基本工作要求;

4、了解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

5、了解对业务工作中知道的商业信息有保密义务,并遵守执行。

 

二、助理人员

1、大专以上学历;

23个月以上会计师事务所见习试用经验,或1 年以上的会计、审计实践经验;

3、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4、能够按照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人员的指令很好地完成所承担的辅助性工作,基本掌握会计师事务所主要业务报告的一般文体结构以及写作要求,能基本完成归集整理项目搜集的证据材料,编制和整理业务工作底稿;

5、掌握主要经济法、各项税法和财务会计准则、制度;基本了解审计准则或其他相关业务准则要求;

6、能较好地理解项目组人员和客户的要求,并能解释说明,恰当表达个人观点;

7、能较好地为实习人员讲解一些简单的项目问题;

8、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业务及服务对象;

9、理解对业务工作中知道的商业信息有保密义务,并遵守执行。

 

三、审计员

1、大专以上学历;

21 年以上助理人员经验或2 年以上会计、审计实践经验,或大学本科毕业3个月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历;

3、会计、审计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三门以上;

4、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及会计、审计软件;

5、能够按照项目负责人的指令和项目计划要求、较好地完成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类型的大部分执业工作,能很好地完成归集整理项目搜集的证据资料,编制出规范的业务工作底稿,具备相应的专业判断能力,掌握大部分业务报告的规范性文体和结构,能够起草报告初稿;

6、掌握主要经济法、各项税法和财务会计准则、制度、了解审计准则或其他相关业务准则要求,掌握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主要行业的业务流程;

7、能协助项目负责人与客户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内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回答客户提出的相关问题;

8、能为助理人员讲解项目中遇到的主要疑难问题;

9、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性质及事务所的文化理念,并能做适当传播;

10、对业务工作中知道的商业信息保密,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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